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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基层卫生协会
辽宁省按摩协会 / 2018-10-20
登记管理机关: | 辽宁省民政厅 | 业务主管单位: |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汪洋 | 成立登记日期: | 1954-10-09 |
住所: |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110、118、119室 | ||
业务范围: | 宣传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工作指导方针;教育和鼓励会员热爱你医疗卫生工作,积极办好城镇社区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全心全意为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在会员中,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乡民办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积极促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管理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及交流,资格认证;对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基层卫生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采取多种方式,传播医学科学的发展信息,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适宜技术编辑出版有关城镇社区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卫生管理方面和业务培训方面的刊物、教材和资料发现、推荐和奖励城市社区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其他医疗机构的先进单位、优秀人才、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改善社区卫生机构人员、农村卫生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兴办经济、技术实体参加有关卫生工作的国际活动,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办理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及协会认为应该开展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