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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按摩协会章程
辽宁省按摩协会 / 2019-03-10

第一章 总则
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会员管理
第一条协会要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
1.会员登记表(包括会员照片)。
2.会员单位的计算机应用情况简介。
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
单位会员其会员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或用本人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对于登记表上的各个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
第二条协会要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
第三条对于会员的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及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并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证据确凿且社会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条协会规定理事及理事以上会员均视为单位会员,一个会员单位可以设立1-2名会员单位代表,会员单位代表又分为主代表和副代表。
第五条会员实行动态管理,当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工作岗位时,其会内相应职务也将被自动取消,若其新的工作岗位仍在本省,则自动降为普通个人会员;若会员单位代表或个人会员调离本省,则普通会员资格也将自动取消。
第六条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取消会员资格的条件除了违犯法律、欠缴会费之外,还要将会员对其它会内义务的履行情况,如参加协会活动等,作为衡量会员资格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主要条件之一。
对此规定如下:
1、不参加活动的各级别会员,对于活动中的讨论的事项不具有发言权,也不享受活动现场的其他待遇。
2、对于连续3次无人参加活动,连续6次本人不参加活动的,停止享受会内一切会员权利和待遇,只保留会员名誉,并给予警告,对于连续1年或6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视同自动退会处理,不再享有会员名誉。
3、对于连续6个月不参与相应工作的会内领导,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做自动离职处理,恢复原职,需要重新审定其资格并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二、会员登记管理
第一条 协会成立会员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全省计算机用户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会员管理部成立之前,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 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4种:  
1.按照会内职务,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4.按照会员所在行业。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便于做好会员管理工作,开始就要做好会员登记工作。
1、凡是成为协会会员者均要进行添写会员登记表。
2、添表的同时都要详尽的、认真的,将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添好备查。
3、按时收取缴纳的会费,并给予收据。
4、团体会员单位发展的会员均由会员单位负责,添好会员登记,编本装订成册,集中上缴协会。
5、集中的材料要认真逐页登记、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6、管理过程外阅时,经领导批准,阅后及时还回,归档保存。
三、证件管理
协会会员入会、理事任聘证件材料的管理做如下规范:
1、凡是会员添写的入会登记表反庆会员自然情况等材料。
2、被聘理事需添写聘书,登记等有关资料。
3、上述材料会员登记表,理事聘任材料,要统一整理,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4、外调者,经领导批准、阅后,及时归档,不予外借。
注:不可转让、抄写、复印、抽页。
第三章 组织结构
协会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办公室、学术研发中心、会员管理部、培训中心。其中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等职务的会员单位代表调离岗位后,新就任人员不能直接代理原单位代表的会内职务,经协会考核、本人同意,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能接任原会内职务,也可就任新的会内职务。

第四章职责

按摩协会职责:对本协会的平时事务拥有决定权。明确本协会计划及发展方向,对协会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督促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倾听会员意见和建议,审批协会章程的修改,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第一条 理事长职责 
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协会,对内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1、全面负责协会的工作安排,确定协会的目标与任务,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主持召开理事会议。
2、抓好协会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3、理事长对全体会员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二条 副理事长职责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分管协调各部工作。
1、协助理事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对协会负责。
2、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三条 秘书长职责
秘书长负责草拟协会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协会的内部管理。
1、秘书长主管财务,负责协会工作计划、总结和活动会议记录,管理办公室、会员管理部门。
2、协助理事长、副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共同商讨协会各项重大决策和发展目标,主持会议。
3、监督各个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会的计划、总结和活动会议等的记录,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会员管理部门职责
会员管理部门:对会员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对会员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和督促。
第六条 学术研发部门职责
学术研发: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并总结研发新方法。
第七条 培训中心职责
培训中心:建立培训师资队伍与培训基地,培训。
第五章 本章程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辽宁省按摩协会:开展国内外按摩学术交流,推广新技术,培训咨询技术。 辽宁省按摩协会培训中心:按摩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