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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类中毒
辽宁省按摩协会 / 2015-08-25

阿片类中毒:阿片类药物包括阿片、吗啡、可待因、复方桔梗片、复方吐根散、复方樟脑酊、狄奥宁及罂粟碱等,具有镇痛、止咳、止泻、麻醉、解痉等作用,临床应用较广。阿片类中毒以吗啡和可待因中毒为多见。连续服用可产生躯体与精神的依赖性,阿片类药物早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危害人类健康的毒品。

主要症状:昏迷、针尖样瞳孔、呼吸抑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口有阿片味。

临床诊断
一、药物史:有用阿片类药物史。
二、临床表现
(一)神志症状  昏迷,针尖样瞳孔和高度呼吸抑制为吗啡中毒的三联症状。但至缺氧时,瞳孔可显著扩大。
(二)一般中毒症状   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或抑郁,口渴,呼吸有阿片味,肌张力先增强而后弛缓,出汗皮肤发痒,幻想,失去时间和空间感觉,或有便秘,尿潴留及血糖增高等。对此类药物敏感者,并可出现各种形状的皮疹。
(三)体征  中毒患者在因窒息而发生虚脱之前,其脊髓反射可以增强,常出现肌肉抽搐,惊厥,牙关紧闭和角弓反张等。
(四)吗啡摄入剂量过大   患者先出现呼吸浅慢,叹息样呼吸或潮式呼吸,肺水肿,发绀,瞳孔极度缩小,迅速进入昏迷状态;继之出现脉速弱而不规则,皮肤苍白,湿冷等休克现象及瞳孔扩大等。
(五)急性吗啡中毒  在6-12小时内多死于呼吸麻痹,超过12小时后,往往因呼吸道感染而死于肺炎。超过48小时者,预后较好。
(六)慢性中毒(即阿片瘾或吗啡瘾)有食欲不振、便秘、消瘦、贫血、早衰、阳萎等。如停用8小时以上,即有戒断现象:精神萎靡、喊叫、打呵欠、涕泪交流、冷汗、呕吐、腹泻、失眠,以至虚脱或意识丧失。
三、实验室检查:胃液或尿液阿片定性试验阳性。

治疗原则
一、急性吗啡中毒
1、无论口服或注射(吗啡可以分泌到胃中)中毒后,均应尽早洗胃,排除消化道内的毒物。由于幽门痉挛,虽中毒时间长但胃内可能仍有少量吗啡,故中毒较久的患者也须洗胃。洗胃最好选用1∶2000高锰酸钾液,继用清水洗净。每次注入小量,以防胃内容物返流,引起吸入性窒息,禁用阿朴吗啡催吐。
2、内服或于洗胃后注入30%硫酸钠溶液50-100ml。呼吸衰竭危险期过后,可用硫酸镁代替硫酸钠。硫酸镁除有泻下作用外,并可治疗毒物引起的肠道过度紧张。
3、呼吸困难或昏迷时,给予吸氧,(最好是含有5%二氧化碳的氧气),并酌情交替选用阿托品(常作为吗啡对抗药物,有兴奋呼吸中枢的作用)、洛贝林、尼可刹米、苯甲酸钠咖啡因、回苏灵等,直至呼吸好转,意识恢复为止。必要时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盐酸丙烯吗啡5-10mg,根据需要10-15min可重复一次,直至呼吸增加为止(总剂量约40mg)。也可用纳络酮0.4-0.8mg/次,肌肉或静脉注射。
肾脏为吗啡排泄的主要途径,静脉输入适量高渗葡萄糖液和电解质,可以促进排泄解毒,并预防脱水。此外,必要时可对症治疗,如导尿等。
二、慢性中毒
逐渐减少吗啡用量,达15-20天完全撤除。静注葡萄糖液及皮下注射胰岛素。同时应用巴比妥类或副醛等镇静剂。或其他对症及支持疗法。

阿片类药物中毒
长 期 医 嘱
内科护理常规
一级护理
流质饮食
病重
吸氧
吸痰(必要时)
记出入量
青霉素   80万单位
   肌注  2次/日
苯甲酸钠咖啡因  0.5克
   肌注  2次/日
三磷腺苷   80毫克
辅酶A      200单位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000毫升
10%葡萄糖液1000毫升
静滴  1次/日

临 时 医 嘱
1∶2000高锰酸钾液胃
洗毕由胃管注入活性炭悬液40克
及33%硫酸钠60毫升(经口中毒)
青霉素皮试
纳洛酮0.4-0.8毫克  肌注或静注  立即
或丙烯吗啡   5-10毫克  静注    立即
血液透析及(或)血液灌流(重症)

注(1)阿片类药物有阿片、吗啡、可待因、海洛因、乙基吗啡(狄奥宁)及含吗啡制剂的复方樟脑酊、陀弗散等。
  (2)纳洛酮可反复使用,直至呼吸增快、瞳孔散大、神志清醒即停用。如丙烯吗啡(纳络芬)5-10毫克无效,可加大剂量至15毫克,15-20分用药1次,总量以不超过40毫克为宜,有纳洛酮时不用丙烯吗啡。
  (3)中枢兴奋剂用至呼吸明显改善即可减量或停用。
  (4)经用吗啡受体阻滞剂(纳洛酮或丙烯吗啡)及中枢兴奋剂(苯甲酸钠咖啡因、尼可刹米、洛贝林)治疗后,仍有明显呼吸麻痹者,应及时插管,行人工机械通气。
  (5)禁用阿朴吗啡催吐,也忌用士的宁及印防已毒素,以免引起惊厥(后二者与吗啡对脊髓的兴奋作用有协同作用)。
  (6)对吗啡、可待因中毒可收集残留物标本或胃液作毒物定性分析。
  (7)活性炭悬液配制:活性炭加4-8倍重的水混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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