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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酸类中毒
辽宁省按摩协会 / 2015-08-25

强酸类中毒指强酸类化合物及其气体经皮肤、呼吸道、消化道进入机体,引起肝脏等脏器的损害。

诊断要点
(一)症状
1、皮肤接触中毒  皮肤与强酸类接触后,可造成灼伤、腐蚀、坏死及溃疡形成。由于造成中毒的酸类不同,中毒的程度不同,中毒损伤部位不同,其临床表现不尽相同。如皮肤可致Ⅲ度烧伤样变化;眼部可引起眼睑浮肿、结膜炎症和水肿;角膜可影响视力,引起全眼炎。
2、误服中毒   引起口腔粘膜糜烂;食道及胃粘膜腐蚀,甚至可致胃肠穿孔:口、咽、喉头、食道、胃均有剧烈灼痛;恶心,呕吐,呕吐物含有血液及粘膜碎片,腹泻,口渴;因喉头水肿或痉挛,可致吞咽困难,甚至窒息;经口服强酸而幸存的患者,可遗留食道、胃部瘢痕收缩,导致狭窄、粘连性肠梗阻等。
3、吸入中毒   主要引起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出现呛咳、胸闷、呼吸加快,咯泡沫状痰或带有血性分泌物;严重者可发生喉头痉挛、支气管痉挛而致呼吸困难、口唇青紫、窒息、肺炎及肺水肿等,甚至可“电击样”死亡。
4、强酸类中毒后,由于大量强酸吸收入血,可导致酸中毒,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烦躁不安,呼吸困难,以至意识不清,惊厥昏迷;可有肝肾损害,如肝损害可发生坏死,肾损害则见少尿、无尿;由于广泛组织坏死、剧痛或内脏穿孔,可导致休克;草酸口服中毒,因低血钙可致手足搐搦。
5、长期暴露在酸雾下,可出现:皮肤有皮炎、湿疹样病变;有急、慢性支气管炎表现;有牙齿酸蚀症,还可有味觉、嗅觉减退,食欲不振等。
(二)体征
1、皮肤接触中毒时,可见皮肤烧伤,烧伤后创面干燥,边缘分界清楚,肿胀较轻;烧伤的痂皮或焦痂色泽随酸的种类而异,如硝酸为黄色,硫酸为黑色或深棕色,盐酸为灰棕色,一般硫酸和硝酸的皮肤损害较盐酸为严重;氢氟酸可致持久的局部坏死,甚至深达至骨;草酸可影响肌肉收缩,致皮肤及粘膜产生粉白色顽固溃烂;铬酸引起溃烂及水泡。角膜灼伤后可变混浊,甚至穿孔,严重者失明。
2、吸入中毒时,因引起中毒的酸类不同而有不同体征。如吸入浓硫酸,损伤组织呈烧焦状;吸入浓硝酸,可见肺水肿体征;吸入浓盐酸,引起皮肤、口腔、鼻粘膜溃疡;反复吸入铬酸,可致鼻中隔穿孔。
3、长期暴露在酸雾下,受损部位不同,体征各异。如皮肤可见皮炎、湿疹样改变;气管、肺部可闻及啰音;牙齿初发时,常在前列牙的牙唇面有褐色或棕褐色斑块,齿部敏感,至后期则痛感消失。
(三)实验室检查
1、胃内容物和污染衣物可检出硫酸、硝酸或盐酸等强酸类毒物。
2、尿检查有蛋白、管型、红细胞、白细胞,或有血红蛋白尿及尿中有红细胞碎片。
3、草酸中毒者,血钙降低,尿中检出大量草酸结晶。
(四)辨病要点
1、病史   有强酸类内服、吸入或接触史。
2、临床表现   有上述皮肤粘膜、呼吸道、消化道等局部刺激、腐蚀症状及全身中毒症状。
2、化验检查中以患者胃内容物,或污染的衣物检出强酸类最为重要。

治疗原则
(一)皮肤灼伤的处理
立即除去污染衣着,先用大量净水(流动水最好)冲洗伤处;然后用中和剂洗,如2-5%重碳酸钠、1%氨水或肥皂水、石灰(500g水加100g石灰);再以生理盐水洗净,并灼伤者作进一步治疗。草酸及氢氟酸灼伤者,可局部注射葡萄糖酸钙。
(二)口服中毒的处理
1、禁忌催吐及用胃管洗胃,亦不能服用碳酸氢钠,以免胃肠道胀气导致穿孔。
2、即刻口服弱碱溶液如10%氢氧化铝凝胶,2.5%氧化镁溶液、7.5%氢氧化镁混悬液60ml,或石灰水的上清液(含0.17%氢氧化钙)200ml,亦可内服极稀的肥皂水等。
3、服弱碱类溶液后,内服润滑剂如生鸡蛋清60ml调水;或牛奶200ml;然后再服植物油100-200ml。
4、补液、纠正酸中毒、抗休克:口服中毒者立即补液,除静脉滴注葡萄糖生理盐水外,用1/6克分子乳酸钠500ml,以纠正酸中毒。有休克时,给予右旋糖酐,或输新鲜血液。铬酸中毒用硫代硫酸钠静脉注射。氢氟酸或草酸中毒用10%葡萄糖酸钙注射。
5、强的松的应用:为预防消化道瘢痕形成,在服强酸2日后,可予强的松口服,每次10mg,每日3次,共2周。
6、手术治疗:为预防食道狭窄,应及早施行扩张术;如食道损害严重,可酌情行胃造口术。
(三)浓酸雾吸入中毒的处理
1、立即中断酸雾来源。
2、缺氧、紫绀者应给予氧气吸入。
3、用5%重碳酸钠雾化吸入;对刺激症状明显者(咳嗽、气急、胸闷、憋气严重)用0.5%异丙基肾上腺素1ml及地寒米松2mg雾化喷入。
(四)眼部损伤的处理:即用大量温水或温生理盐水冲洗眼部10min以上,滴入1%阿托品,并按损伤程度作进一步治疗。
(五)对症处理
1、止痛:剧痛者,皮下注射吗啡10mg或肌肉注射度冷丁50-100mg以止痛。
2、防治感染:可选用青霉素、链霉素以预防或控制感染。
3、呼吸困难者:根据病情予以吸氧、人工呼吸、气管切开等。

治愈标准:
 1、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无后遗症。
 2、肝、肾功能恢复正常。
好转标准:
 1、急性中毒症状,体征好转。
 2、口服者治疗后常遗留食管或(及)胃部瘢痕收缩狭窄、腹膜粘连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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