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休克
辽宁省按摩协会 / 2015-08-25
烧伤休克:烧伤后,不仅局部血管通透性增高,而且周围区域乃至全身的细静脉和毛细血管通透性也增高,大量的血浆性液体(主要是水分、钠和白蛋白)渗到创面和组织间隙,形成水肿。并可引起心、肾、肺、胃肠、内分泌等器官的损害,以及补充血容量后的再灌注损伤。休克是烧伤早期死亡的重要原因,其严重程度与烧伤面积和深度有关。
诊断依据
1、烧伤后合并感染时,当患者体温骤升(39-40摄氏度以上),或骤降(36摄氏度以下),或有寒战、面色苍白,烦躁不安时,应警惕本病。
2、临床表现。
(1)休克早期。常有寒战、高热、皮肤苍白温热、血压稍低,收缩压10.66-13.3kPa(80-100mmHg),脉压差<2.66kPa(20mmHg),脉快而弱,常在100-120次/分,白细胞增多,核左移,尿量正常。
(2)休克期。可分“暖休克”和“冷休克”两种。前者血压下降,皮肤温暖而红润,尿量正常,不久转入冷休克阶段,表现皮肤苍白而冷湿,末梢紫绀,尿量减少(<20ml/小时),有脱水征,电解质失调及代谢性酸中毒,白细胞数升高或低于正常,但核明显左移,血小板减少等。
(3)休克晚期。患者神志淡漠,脑缺氧而谵妄或昏迷,血压下降加重,体温持续不升,全身出冷汗,皮肤紫绀,出现淤斑,脉细数不能触知,或伴有皮肤粘膜出血倾向。
3、辅助检查。白细胞数可>20×10^9/L,中性粒细胞显著增加,有毒性颗粒;严重者细胞数反而过低,合并酸中毒时,血气分析可异常。
治疗原则
烧伤休克的防治,当前仍采取以补液疗法为主的综合措施。伤后2-3天的休克期内补充血容量,纠正电解质紊乱、酸中毒和低蛋白血症,持续监测心、肺、肾、胃肠、血液系统的变化,预防并发症。
1、补液疗法。
(1)通用公式。
A、烧伤后第一个24小时输液量:
1)电解质溶液=烧伤面积(Ⅱ度+Ⅲ度)×体重(kg)×0.5ml;另加基础水分2000ml.
2)胶体液=烧伤面积(Ⅱ度+Ⅲ度)×体重(kg)×0.5ml;另加基础水分2000ml。
3)胶体液和电解质溶液的比例为0.5∶1.0(1∶2);伤势严重者,可为0.75∶0.75(1∶1)。
4)输液速度。在伤后6-8小时内输入总液量的1/2,另1/2在伤后16-18小时内均匀输入。维持每小时尿量50-70ml(每小时1-1.5ml/kg)。
B、烧伤后第二个24小时:电解质溶液和胶体液为第一个24小时实际输入量的一半。基础水分仍为2000ml。
(2)简化公式(适用于青壮年)。
1)第一个24小时输液总量=烧伤面积(Ⅱ度+Ⅲ度)×100+1000ml。其中:基础水分2000ml,电解质溶液=(总量-2000ml)×2/3;胶体液=(总量-2000ml)×1/3。输液速度及每小时维持尿量同前一公式。
2)第二个24小时电解质溶液及胶体液输入量为第一个24小时实际输入量的一半,水分仍为2000ml。
(3)输液治疗注意点:
1)胶体液指血浆、全血、5%白蛋白溶液、低分子右旋糖酐或其他血浆代用品。后两种的用量不超过1500ml。
2)电解质溶液包括平衡盐溶液、葡萄糖盐水、生理盐水和等渗碱性溶液(碳酸氢钠和乳酸钠溶液)。电解质溶液与碱性溶液之比一般为2∶1,如有血红蛋白尿或严重酸中毒时,碱性溶液输入量可增至1∶1。如缺少胶体液,可暂时用电解质溶液代替。基础水分指5%或10%葡萄糖溶液,一般每日为2000ml。如系暴露疗法,室内温度高或炎热季节,可增加输入量以补充经创面、皮肤和呼吸道的不显性失水。
3)成人烧伤<20%/Ⅱ度,小儿面积<5%-10%,无恶心呕吐者,可口服烧伤饮料。幼儿可饮母乳。头、面、颈部组织较疏松,烧伤后水肿重,尤其是小儿头面烧伤面积>5%,要预防休克,应予输液。
4)成人烧伤面积<30%,可静脉输液加口服补液,以电解质溶液为主,胶体液可用右旋糖酐;Ⅲ度烧伤者,胶体液以全血、血浆为主,适量输低分子右旋糖酐。
5)计算的补液量与成分,必须切实按时、按质、按量输入。在严重烧伤抗休克期2-3天内,中断输液或输液过慢均可发生休克。
6)进行输液治疗时,必须强调尿量监测。因尿量的减少先于血压、脉搏的变化。血压低、脉压差小、尿少,表示血容量不足或已有休克,应先输入胶体液;血压、脉压差正常,尿少,应先输入电解质溶液或水分。输入低分子右旋糖酐可使尿比重上升。
7)输液抗休克时,注意采取保暖,更换潮湿敷料,减少搬动,充分止痛、吸氧、防感染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疗。
1、特殊情况的处理。
(1)严重休克。应立即行静脉切开,快速输液,成人每小时可输电解质溶液、全血、血浆约1000ml左右,至病情改善,开始排尿,再按尿量、脉搏、血压、肺部有无罗音等,调整输液量与速度。为减轻再灌注损伤,需给予大剂量维生素C和E、小红参醌、过氧化氢酶、超氧化物歧化酶或别嘌呤等抗氧化剂和自由基清除剂。为改善心脏功能应及早输40%碳酸氢钠,以纠正酸中毒,并给能量合剂。
(2)少尿与无尿。应先补充血容量抗休克,不急于给利尿剂。血容量基本补足,待血压上升时,可用甘露醇(0.5-1.0g/kg)利尿。重复应用利尿剂仍然少尿或无尿者,应考虑有无急性肾衰。
(3)血红蛋白尿与肌红蛋白尿。应增加输液量并输碱性溶液以碱化尿液,要求尿量达到80-100ml/小时,及早输甘露醇。记录尿颜色及尿量变化,直至尿液清亮为止。